京云拆迁律师代理温州村民确认房屋强拆行为违法案件胜诉
京云拆迁律师代理温州村民确认房屋强拆行为违法案件胜诉
时间:2024-05-20阅读  次

基本案情:家住浙江省温州市某村的赵女士,得知自家老房子被征收,喜成“拆迁户”。然而,征收方未发公告且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赵女士拒签协议并沟通无果。镇政府以“拆除违建”为名,突击强拆多户房屋,包括赵女士家。赵女士愤怒,委托京云拆迁律师团,将镇政府、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庭审中,三被告共同辩称,1、按法律规定,建设需办土地和规划手续,经调查赵女士未审批即建房,属违建,应拆除。2、已发出拆除通知,赵女士未自行拆除,故拆除合法。我方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请求法院驳回赵女士诉求。

京云拆迁律师指出:

1. 违法建筑依法的确应当予以强制拆除,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处理违法建筑时,应当依法、规范、公正、文明行使职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强拆前需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公告限期自行拆除。若当事人不申请复议或诉讼且不拆除,可申请法院强拆。本案中,三被告联合发出限期拆除通知,并未根据上述规定进行催告、听取当事人赵女士陈述申辩意见等即直接实施拆除行为,程序违法,应当予以确认。

结果:法院采纳了京云拆迁律师的专业意见,判决:确认镇政府、县住建局、县国土局拆除赵女士房屋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三行政机关共同负担。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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