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起诉确认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合同无效,京云律师应诉一审二审均胜诉
当事人被起诉确认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合同无效,京云律师应诉一审二审均胜诉
时间:2024-05-15阅读  次

近日,北京京云律师代理的北京朝阳确认合同无效案一审二审均胜诉。生活中,合同如何会被确认无效呢,让我们跟随京云律师一起看一个真实案例!

案情简述

2012年,原告以合同纠纷起诉当事人父亲,经法院审理于2013年7月作出判决,判决原告与当事人父亲签订的《协议书》无效,当事人父亲退还补偿款1200万元。至此,上述案件告一段落,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查封扣押了位于北京某区自建楼房一套。2018年11月11日,案涉房屋位于拆迁地段,当事人作为委托代理人代其父签署了《房屋腾退补偿协议书》。

同日,当事人与某公司签署了三份购房协议。《补偿协议》中,补偿款执行时原告已经与当事人达成一致。但原告却以当事人父亲规避执行为由,起诉当事人,要求法院确认其签署的购房协议无效。当事人面对此情形实属无奈,于是找到了京云律所王兴华、王佳两位律师。

律师风采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上诉,二审庭审中,原告声称:本案事实是当事人父亲正处于被强制执行阶段,为了逃避生效判决确定的大额债务,隐匿个人财产,故意放弃其名下专属拆迁安置购房资格及相应权益,将拆迁安置受偿权转移到当事人名下,因此由当事人出面与拆迁部门签订的《房屋腾退补偿协议书》无效。

京云所律师在法庭上沉着应对,据理力争辩称:

(1)当事人作为《补偿协议》中的认定人口,根据拆迁政策,有权以其名义签署购房协议。(2)关于以谁名义购买房屋及应如何提供材料等事项,公司已经与安置人协商一致,并无任何问题。(3)在补偿协议签订时,补偿款执行时已经与原告达成一致,双方之间并无纠纷。

综上所述,被告主张协议无效,没有事实依据。

胜诉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京云律所王兴华、王佳两位律师的代理意见,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原告继续上诉,二审依旧是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此案件我方律师代理一审、二审均胜诉,当事人对结果表示满意,对两位律师的专业办案能力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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