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拆迁律师代理江西省宜春市村民撤销行政判决胜诉案
京云拆迁律师代理江西省宜春市村民撤销行政判决胜诉案
时间:2024-07-16阅读  次

基本案情:孙先生为江西省宜春市某村村民,其村落因城市改造项目被征收。孙先生发现征收信息未依法公开,遂向县房屋征收办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然而,县房屋征收办签收后未予答复,孙先生认为知情权受侵犯并起诉。法院虽确认县房屋征收办未答复违法,但认为征地批复等系过程性信息,可不公开,仅要求公开其他信息。孙先生不服,委托京云律师上诉,认为征地批复等属最终性政府信息,应公开。律师代理孙先生要求撤销原判决,公开所有申请信息。

二审时,县房屋征收办未提交答辩。

京云律师指出:

1、县房屋征收办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原审法院认定其违法无误。

2、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通知》,征地信息应公开。原审法院认为孙先生申请的相关征地批复及用地红线图、勘测定界图属于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过程性信息,可以不予公开,属认定事实错误,依法应予纠正。

结果:法院判决:一、撤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11号行政判决;二、责令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自收到本判决之日起30日内向孙先生依法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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